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简阳市城市规划展示中心规划展陈更新和维护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7月2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因本项目技术要求及评分标准进行调整,并延期开标。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08-18 11:00:00,更正为:2025-09-02 11:0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5-08-18 11:00:00,更正为:2025-09-02 11:00:00。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3.2.技术要求“设计要求第4点”、“后续服务要求”进行调整,具体详见附件更正对比表。
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5.4.2.评标细则及标准“设计方案”、“实施方案”进行调整,具体详见附件更正对比表。
注:具体以更正后的招标文件内容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8月15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一、1.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采购包1:3,597,300.00元,最高限价: 3,597,300.00元 。2.本项目备案编号:************2692。3.采购品目:C****** 其他展览服务。
二、本项目不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财政局;监督电话:028-******。
四、资格条件:(1)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3)未处于被行政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内。
五、付款方式:分期付款;付款进度安排:1、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后,采购人收到供应商出具的合法有效完整的增值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00%
2、完成设计和所有服务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收到供应商出具的合法有效完整的增值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7.00%
3、后续服务期结束,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收到供应商出具的合法有效完整的增值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
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注: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简阳市自然资源规划编制研究中心
地址:******街道人民路2号
联系方式:曾老师;0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吉庆三路333号蜀都中心二期一号楼一单元401号
联系方式:******转623、6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苏伟、苏怀林、郭婉莹、陈逸文
电话:******转623、652
******有限公司
2025年08月15日
相关附件: 更正对比表8.15.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