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华县棉洋镇圩镇及周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设计施工总承包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五华县棉洋镇圩镇及周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于2025年8月25日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站发布了招标公告。
现就五华县棉洋镇圩镇及周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部分内容作出以下修正:
1、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6.1.3 对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承包人应会同监理人进行检验和交货验收,查验材料合格证明和产品合格证书,并按合同约定和监理人指示,进行材料的抽样检验和工程设备的检验测试,检验和测试结果应提交监理人,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修改为“对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承包人应会同监理人进行检验和交货验收,查验材料合格证明和产品合格证书,并按合同约定和监理人指示,进行材料的抽样检验和工程设备的检验测试”
2、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13.3 监理人的质量检查 监理人有权对全部工程内容及其施工工艺、材料和工程设备进行检查和检验。承包人应为监理人的检查和检验提供方便,包括监理人到施工场地,或制造、加工地点,或合同约定的其他地方进行察看和查阅施工原始记录。承包人还应按监理人指示,进行施工场地取样试验、工程复核测量和设备性能检测,提供试验样品、提交试验报告和测量成果以及监理人要求进行的其他工作,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监理人的检查和检验,不免除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应负的责任。”修改为“监理人有权对全部工程内容及其施工工艺、材料和工程设备进行检查和检验。承包人应为监理人的检查和检验提供方便,包括监理人到施工场地,或制造、加工地点,或合同约定的其他地方进行察看和查阅施工原始记录。承包人还应按监理人指示,进行施工场地取样试验、工程复核测量和设备性能检测,提供试验样品以及监理人要求进行的其他工作。监理人的检查和检验,不免除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应负的责任。”
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与本澄清公告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公告为准。 本项目的其他内容以及开标相关日程安排等不变。
******人民政府
2025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