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雷波县2025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8月04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修正采购文件内容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日期:2025-08-05,更正为:2025-08-15。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日期:2025-08-11,更正为:2025-08-21。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08-25 09:00:00,更正为:2025-09-02 09:0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5-08-25 09:00:00,更正为:2025-09-02 09:00:00。
1、将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3.2.技术要求”中“玻璃钢三格化粪池(1.5m³)”的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中“▲1、壁厚:≥3.2mm(提供具有资质(带有CMA标识)的第三方检测机构符合GB/T38836-2020标准要求的检测报告复印件佐证,并进行电子签章);”更正为:“▲1、壁厚:≥3.2mm(提供具有资质(带有CMA标识)的第三方检测机构符合GB/T38836-2020或CJ/T 409-2012《玻璃钢化粪池技术要求》标准要求的检测报告复印件佐证,并进行电子签章)”。
2、将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3.2.技术要求”中“玻璃钢三格化粪池(1.5m³)”的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中“8、渗漏试验:整体注满水至溢出口,静置24h,无渗漏现象且无明显变形;”更正为:“▲8、渗漏试验:整体注满水至溢出口,静置24h,无渗漏现象且无明显变形(提供具有资质(带有CMA标识)的第三方检测机构符合GB/T38836-2020或CJ/T 409-2012《玻璃钢化粪池技术要求》标准要求的检测报告复印件佐证,并进行电子签章)”。
3、将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3.2.技术要求”中“玻璃钢三格化粪池(2.0m³)”的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中“▲1、壁厚:≥3.2mm(提供具有资质(带有CMA标识)的第三方检测机构符合 GB/T38836-2020标准要求的检测报告复印件佐证,并进行电子签章);”更正为:“▲1、壁厚:≥3.2mm(提供具有资质(带有CMA标识)的第三方检测机构符合GB/T38836-2020或CJ/T 409-2012《玻璃钢化粪池技术要求》标准要求的检测报告复印件佐证,并进行电子签章)”。
4、将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3.2.技术要求”中“玻璃钢三格化粪池(2.0m³)”的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中“8、渗漏试验:整体注满水至溢出口,静置24h,无渗漏现象且无明显变形;”更正为:“▲8、渗漏试验:整体注满水至溢出口,静置24h,无渗漏现象且无明显变形”(提供具有资质(带有CMA标识)的第三方检测机构符合GB/T38836-2020或CJ/T 409-2012《玻璃钢化粪池技术要求》标准要求的检测报告复印件佐证,并进行电子签章)”。
5、将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3.2.技术要求”中“玻璃钢三格化粪池(3m³)”的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增加“▲7、渗漏试验:整体注满水至溢出口,静置24h,无渗漏现象且无明显变形”(提供具有资质(带有CMA标识)的第三方检测机构符合GB/T38836-2020或CJ/T 409-2012《玻璃钢化粪池技术要求》标准要求的检测报告复印件佐证,并进行电子签章)”。
6、将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3.2.技术要求”中“玻璃钢三格化粪池(10m³)”的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增加“▲7、渗漏试验:整体注满水至溢出口,静置24h,无渗漏现象且无明显变形”(提供具有资质(带有CMA标识)的第三方检测机构符合GB/T38836-2020或CJ/T 409-2012《玻璃钢化粪池技术要求》标准要求的检测报告复印件佐证,并进行电子签章)”。
7、将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3.4.其他要求”中“注:本章★号条款为实质性要求,如有负偏离视为无效投标”;更正为:“★注:1.本章★号条款为实质性要求,如有负偏离视为无效投标;2.投标人技术参数响应表中响应产品应当明确响应具体数据并指向唯一产品,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8、将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评标办法:5.4.2.评标细则及标准中技术参数1、投标人完全满足招标文件中的“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的,得15 分;2、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中“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的,则在15分的基础上,按以下原则扣分: 每有一项不满足招标文件中 “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中“▲”条款要求的扣1.75分,共2条,合计3.5分,扣完为止。每有一项不满足招标文件中“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中一般参数(未标符号“▲”)条款(共46条)扣0.25分,合计11.5分,扣完为止。 更正为:1、投标人完全满足招标文件中的“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的,得15 分; 2、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中“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的,则在15分的基础上,按以下原则扣分:每有一项不满足招标文件中 “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中“▲”条款要求的扣1.4分,共6条,合计8.4分,扣完为止。每有一项不满足招标文件中“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中一般参数(未标符号 “▲”)条款(共44条)扣0.15分,合计6.6分,扣完为止。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8月14日
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登录地址:四川政府采购网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入口。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
一、供应商应当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采购平台”)操作规范,并严格按照操作规范要求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的范围主要包括:获取招标文件,编制、签章、加密并提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解密投标文件和电子评标,签订采购合同等。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参加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已按规定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按照采购平台操作规范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可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或者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询办理渠道。
供应商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系统操作和加盖电子印章确认的电子文书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印章确认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日常校验和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能够正常使用,严格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400服务电话:******00
CA及签章服务电话: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注:采购需求与采购文件不一致的,以采购文件为准,其他未尽事宜,合同约定。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服务中心”办理“政采贷”业务,相关金融机构融资产品已在线上发布。
注:(1)金融机构和中标(成交)供应商按照自愿原则参与,不要求申请融资的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财产抵押或第三方担保,不收取融资利息之外的额外费用。
(2)除四川省财政厅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布的“政采贷”金融机构外,四川省财政厅从未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中标(成交)供应商开展信用融资。
名称:凉山彝族自治州雷波生态环境局
地址: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雷波县金沙镇锦屏大厦5楼
联系方式:******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银行小庙支行2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女士
电话:******
******有限公司
2025年0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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