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M************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病毒性肝炎早防早治行动乙肝、丙肝筛查试剂耗材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4月2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采购需求调整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05-19 09:30:00,更正为:2025-05-28 09: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5-05-19 09:30:00,更正为:2025-05-28 09:30:00。
1、原招标文件第7页的“一、试剂 4.室温储存(4~30℃),自到货之日起算有效期不少于24个月;”,更正为:“一、试剂 4.室温储存(4~30℃),自到货之日起算有效期不少于18个月;”;
2、原招标文件第8页的“二、配套配置清单及其要求(所有内容均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2.配套自动判读仪使用服务 ▲3.因本项目属于面向公众民生的医防协同项目,且需要保障数据的隐私性,投标人所投自动判读仪产品配套软件系统开发商需具备三级等保系统运维经验以及公共卫生行业系统开发经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符合隐私信息安全存储要求; ”,更正为:“▲3.因本项目属于面向公众民生的医防协同项目,且需要保障数据的隐私性,判读仪软件系统需通过三级等保备案及测评,或投标人或判读仪制造商需承诺中标后完成判读仪软件系统三级等保备案及测评。注:①如软件已满足此项要求,则投标文件内需提供判读仪软件三级等保备案及测评证明材料与软件技术方案;②如软件尚不满足此项要求,则投标文件内需提供由投标人或判读仪制造商出具的关于中标后完成判读仪软件三级等保备案与安全测评的承诺函与软件技术方案。”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5月12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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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控制中心
地 址:广州市白云区启德路1号
联系方式:******-73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
联系方式:******/3621/4076/4078(电子邮箱:******)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淇筠、陈健、刘雨婷、陈安琪、宁小萍、王勇新
电 话:020-******/3621/4076/4078(电子邮箱:******)
******有限公司
2025年0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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